信托业迎18年颠覆性变革,监管新规重塑未来格局!

导读:中国信托行业正经历18年来最深刻的变革,告别“类信贷”高风险模式,全面回归“受人之托、代人理财”的本源。
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9月12日修订发布了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》,这是自2007年原办法实施18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

新办法结合信托公司业务实践,突出信托主业,调整业务范围,明确立足受托人定位,规范开展资产服务信托、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。

01、改革背景

原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》制定于2007年,已实施18年,部分条款难以满足信托公司风险防范、转型发展和有效监管的需要。

随着2023年“三分类”监管政策实施,信托行业正经历深刻变革。2025年1月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系统谋划了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任务。

这次修订作为重要配套制度,旨在推动信托行业坚持信托本源,深化改革转型,有效防控风险。

02、新规变化

新《办法》共8章75条,涵盖了立法依据、功能定位、经营原则、机构设立、公司治理、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。

最直观的变化是将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3亿元提高至5亿元,且要求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。

新办法还要求信托公司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%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,当累计达到信托业务风险资本的20%时,才可停止提取。

03、业务重构

新《办法》对信托业务进行了彻底重构。原来的五项信托业务被简化为三类:资产服务信托、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

监管还划出了多条不可触碰的红线:严禁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;不得提供规避监管的通道服务;严禁开展资金池业务;禁止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。

这些禁令针对的都是过去信托公司频繁踩雷的高风险区域,标志着非标信托单一融资模式的终结,行业将全面转向“组合化”投资时期。

04、公司治理升级

新《办法》在公司治理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,明确信托公司要深化党建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。

董事会应设立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的“委托人和受益人权益保护专门委员会”,强化股东行为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。

股东责任也被大幅加重。股东不仅要配合监管调查,还要在信托公司出现危机时进行救助,包括补充资本、回拨红利、提供流动性支持借款等。

05、打破刚性兑付

新办法明确提出“卖者尽责,买者自负;卖者失责,按责赔偿”的原则。

这意味着信托产品出了问题,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由信托公司“兜底”了。投资者要自己承担风险,除非信托公司确实存在违规操作。

这对整个行业都是巨大冲击,以前很多客户就是冲着“保本保息”来的,现在这条路彻底堵死了。

06、行业影响

新规的实施将加速信托行业洗牌。门槛提高、业务受限、刚兑打破,三重压力下,实力不足的信托公司很难生存。

目前全国共有67家信托公司,在新规冲击下,这个数字可能会进一步减少。那些能够顺利完成转型的公司,将在新的竞争格局中获得更大发展空间。

数据显示,2024年末信托资产规模已达29.56万亿元,其中资金信托投向证券市场规模合计为10.27万亿元,较上年末增长55.61%,证券市场成为资金信托的第一大投向领域。

07、未来展望

随着数字化浪潮的持续推进,科技力量与金融产业的深度融合为信托投资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。

云计算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普及应用,正深刻影响着信托投资行业的各个方面,提升了信托投资的效率,改变了传统的投资模式和风险管理方式。

未来,信托公司可以关注清洁能源、节能环保、绿色建筑等领域,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投资项目。


随着新规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,信托公司正加紧调整业务结构,提升主动管理能力。

那些能够顺利完成转型的公司,将在新的竞争格局中获得更大发展空间。而固守老路的公司,可能面临被淘汰的命运。

这场变革刚刚开始。2026年1月1日新办法正式实施前,67家信托公司都在紧锣密鼓地准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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